興城市人民醫院醫德規范及醫德評價辦法
2019年09月19日
為認真貫徹落實衛生部、省衛生廳、市衛生局關于加強行業作風建設的指示和要求,進一步規范職工行為,提高患者滿意度,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和激勵作用,結合醫院崗位特點,制定本辦法。
第一條 醫德規范內容
醫師(士)職業道德規范
一、救死扶傷,敬業愛崗
以“救死扶傷、治病救人”為己任,不謀私利、不畏風險、不辭辛勞、千方百計為患者解除病痛,把維護患者生命、增進人類健康作為崇高職責;遇到危重患者、須盡力赴救、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搶救時機;發生差錯事故要及時報告,自覺維護患者利益;保持病案等材料的原始性、真實性和科學性。
二、尊重患者,關愛生命
對待患者不分民族、職業、外貌、地位,一視同仁。不隨意將醫者的意志強加于患者,實施醫療行為應以尊重患者人格為前提。
三、尊重同事,平等相處
在醫療活動中,臨床各科室間和同部門上下級醫師要顧大局、識大體,一切以患者和集體利益為重,互相配合,取人之長、補已之短,團結協作。
四、儀表端莊,舉止文明
著裝整齊、舉止文明,態度熱情、和藹,語言親切、文明,主動關心和體貼患者,主動與家屬聯系、溝通,有問必答,不講忌語。
五、醫術求精,慎言守密
虛心好學,刻苦鉆研;不斷更新知識結構,努力提高技術水平;堅持合理檢查、合理治療、合理用藥,維護患者的各種利益;嚴格執行保護性醫療制度,向患者和家屬告知病情時,使用規范性語言。
六、遵紀守法,廉潔行醫
堅持依法行醫,清正廉潔,不以醫謀私,不收受、索取病人錢物,不接受吃請或饋贈,拒收紅包。
護理人員職業道德規范
一、忠于職守、患者第一
熱愛護理職業,尊重患者的生命價值和人格,尊重患者平等就醫的權利。—視同仁,任何情況下,不以各種手段輕視和侮辱患者。
二、勤奮學習、精益求精
勤奮學習、對技術精益求精,及時更新知識結構,在不斷開闊醫護專業知識的基礎上,積極運用心理學、社會學、美學、倫理學等相關學科知識,做好護理工作。
三、熱情體貼、認真負責
熱情做好基礎護理和心理護理、注意運用語言激勵,給患者以精神上的安慰和支持,幫助患者保持治療、康復中所需要的良好心理狀況
四、互尊互助、團結協作
同志間相互尊重、互幫互助,主動與醫、技、工等人員團結、協調地完成各項醫療任務。
五、儀表端莊、慎獨守密
儀表端莊、言行輕穩,服裝整潔、主動熱情;不做有損于患者利益的事,為患者保護隱私。
檢驗人員職業道德規范
一、急診優先化驗,對行動不便或危重患者要主動協助采集標本,并及時報告檢測結果;優先照顧老年和嬰幼兒患者。
二、嚴格執行隔離消毒操作規程和一次性醫療用品的使用規定。
三、妥善保存患者標本,采集標本時要告知患者取報告的時間和地點。
四、根據檢測項目,發出規范的檢驗報告。
五、對結論有異議的報告要復查驗證并及時和臨床醫師溝通。
六、堅持原則、尊重科學、實事求是,不謊報數據,不徇私情偽造報告。藥劑人員職業道德規范
一、儀表端正、態度和藹,不講忌語、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。照顧老年患者。
二、嚴格查對制度,向患者告知藥物用法。
三、遵守藥品采購規定,不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回扣。
四、嚴格執行有關法規規定,做好毒、麻、劇類藥品的使用、保管和管理。
放射科人員職業道德規范
一、準時開機接待患者,優先照顧危重患者拍片,急診床邊拍片隨叫隨到,指導患者配合拍片時,動作要輕柔,不增加患者的痛苦。
二、堅守崗位、不干私活、不講忌語。
三、出示報告及時,運用醫學術語確切。
四、愛護儀器設備、嚴格操作規程、對患者及陪護人員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。
五、檢查結束,確認無誤后告知患者取報告的時間和地點。
行政管理人員職業道德規范
一、牢固樹立為病人、為醫療一線,為基層服務的思想,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衛生方針、政策、帶頭遵紀守法和執行各項規章制度。
二、熟練掌握本職業務,經常深入實際,調查研究,了解和分析各種信息做到反映準確,決策科學,解決及時,調整關系合理,工作講求實效。
三、以身作則,為下級作表率;機關為基層做表率,堅持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辦事公道,作風正派,自覺抵制和糾正不正之風,勇于改革創新,不斷開創工作新局面。
后勤人員職業道德規范
一、熱愛后勤工作,樹立為病人服務,為職工服務的思想,工作盡職盡責。
二、熟練掌握本職業務技能,嚴格執行各項工作制度和技術常規。言談舉止文明禮貌,文明生產、文明操作,工作認真細致,準確及時,堅持下送、下修、下收,及時解決醫療第一線的需求。
三、勤儉節約,嚴格執行財務、物資管理,食品衛生等法律規章制度。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,增強法制觀念。遵守勞動紀律。
四、愛護公物,廉潔奉公,不拿公務送人情。嚴格執行消毒隔離、污水污物處理規定,保持醫院清潔優美的環境和優良秩序。
第二條 醫德考評標準
一、基本標準(基礎分80分)
1、救死扶傷,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(10分)
(1)加強政治理論和職業道德學習,樹立救死扶傷、以病人為中心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,大力弘揚白求恩精神。
(2)增強工作責任心,熱愛本職,堅守崗位,盡職盡責。
2、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權利;為病人保守醫療秘密(10分)
(1)對待患者不分民族、性別、職業、地位、貧富,都一視同仁。
(2)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,尊重患者知情權、選擇權和隱私權,為患者保守醫療秘密。
3、文明禮貌,優質服務;構建和諧醫患關系(10分)
(1)關心、體貼患者,做到熱心、耐心、愛心、細心。
(2)著裝整齊,舉止端莊,服務用語文明規范,服務態度好,無“生、冷、硬、頂、推、拖”現象。
(3)認真踐行醫療服務承諾,加強與患者的交流溝通,自覺接受監督,構建和諧醫患關系。
4、遵紀守法,廉潔行醫(15分)
(1)嚴格遵守衛生法律法規,嚴格執行各項醫療護理工作制度及技術操作規程,堅持依法執業,廉潔行醫,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。
(2)在醫療服務活動中,不索要患者及其親友的財物。
(3)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,不收受藥品、醫用設備、醫用耗材等生產、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給予的財物、回扣以
及其他不正當利益,不以介紹患者到其他單位檢查、治療和購買藥品、醫療器械等為由,從中牟取不正當利益。
(4)不開具虛假醫學證明,不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,不隱匿、偽造或違反規定涂改、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。
(5)不違反規定私自外出行醫。
5、因病施治,規范醫療服務行為(15分)
(1)嚴格執行診療規范和用藥指南,堅持合理檢查、合理治療、合理用藥。
(2)認真落實有關控制醫藥費用的制度措施。
(3)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,不多收、亂收和私自收取費用。
6、顧全大局,團結協作,和諧共事(10分)
(1)積極參加上級安排的指令性醫療任務和社會公益性的扶貧、義診、助殘、支農、援外等醫療活動。
(2)正確處理同行、同事間的關系,互相尊重,互相配合,取長補短,共同進取。
7、嚴謹求實,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(10分)
(1)積極參加在職培訓,刻苦鉆研業務技術,努力學習新知識、新技術,提高專業技術水平。
(2)增強責任意識,防范醫療差錯、醫療事故的發生。
二、加分、扣分標準
1、加分項
(1)積極參加各種突發事件的醫療搶救及救災工作的加5分。表現突出,獲上級主管部門表彰的加6分,獲縣級市表彰的加8分,市級表彰的加10分,省級表彰的加12分,全國表彰的加15分。
(2)獲勞動模范(先進工作者)稱號,院級加3分,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加5分,縣級市加8分,市級加12分,省級的加15分,國家級的加20分。
(3)收到表揚信,每次加1分;收到錦旗或鏡匾,每次加2分,最高不超過6分。受縣級市以上媒體點名表揚者加5分;表揚的對象是集體的,直接參與過表揚所指事項的有關人員各加1分。
(4)對在工作崗位上無端受到病人及家屬謾罵、毆打,仍忍辱負重,繼續履行職責的,視情況加10-20分。
(5)堅決抵制商業賄賂,自覺拒收與工作相關的任何形式的回扣,或按規定把難以拒收的財物全部及時上繳單位有關部門的,加5分。
(6)自覺拒收病人及其家屬給予的“紅包”、禮品等財物,或按規定把難以拒收的財物全部及時上繳單位有關部門的,加5分。
(7)敢于檢舉他人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各類回扣,情況屬實的加10分。
(8)敢于檢舉他人利用工作之便,向服務對象推銷藥品、保健品、器械等物品謀取私利,情況屬實的加1O分。
(9)敢于檢舉他人為服務對象出具虛假醫學證明,情況屬實的加10分。
(10)敢于檢舉他人有索要、收受病人及其親屬“紅包”、貴重禮品等財物的行為,情況屬實的加1O分。
(11)在工作中責任心強、認真細致,及時發現、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錯.從而避免出現醫療差錯或責任事故的加5分。
(12)有發明創新,或開展新項目、新技術,填補縣內(縣級市)空白的,項目帶頭人加3分,其他合作者加1分;填補市內空白的,項目帶頭人加5分,其他合作者加2分;填補省內空白的加項目帶頭人加10分,其他合作者加3分;填補國內空白的,項目帶頭人加15分,其他合作者加5分。屬集體發明創新的,取前3名者加分。
(13)獲科技進步獎,且為課題完成人前3名者,縣級獎加2分,市級獎加3分,省級一等獎加6分、二等獎加5分、三等獎加4分,國家級一等獎加10分、二等獎加9分、三等獎加8分。獲衛生廳科技成果推廣獎一等獎加5分、二等獎加4分、三等獎加3分。
(14)論文或譯文在雜志上刊登或在會議上交流的第一作者:雜志或會議的主辦單位為市級的加1分,省級的加2分,國家級的加3分。但每年度該項累加得分最多不能超過6分。
2、扣分項。
(1)不認真學習政治理論,無故不參加醫院或科室、支部組織的各項學習、活動,每次扣2分。
(2)無故不參加繼續教育網上學習的扣3分,學習不及格的扣1分,補考仍不及格的,扣2分。
(3)無故不參加“三基三嚴”考試者扣5分,考試不及格的扣1分,補考仍不及格的,扣2分。
(4)無故遲到或早退,每次扣5分,脫崗每次扣15分,曠工每次扣15分。
(5)上班著裝不整潔每次扣2分,不掛牌上崗每次扣2分,語言不文明每次扣2分。
(6)對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現象,被投訴經核實的,扣5分。
(7)泄露病人的隱私,造成不良影響,情節較輕的,扣5分,情節嚴重的,扣10分。
(8)被投訴服務態度差,有生、冷、硬、頂、推現象,經核實的扣5分,造成較壞影響的,扣10分,性質惡劣、嚴重影響醫院形象的,扣20分。
(9)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回扣的,扣30分。
(10)利用工作之便,向服務對象推銷藥品、保健品、器械等物品謀取私利的,扣30分。
(11)為服務對象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書的,扣30分。
(12)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的,扣30分。
(13)以介紹患者到其他單位檢查、治療和購買藥品、醫療器械等為由,從中牟取不正當利益的,扣30分。
(14)隱匿、偽造或擅自銷毀醫療文書及有關資料的,扣30分。
(15)工作中出現一般差錯、未造成不良影響的,扣3分,發生較大差錯、造成不良影響的,扣10分,發生醫療事故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,扣15分。
(16)違反規定私自外出行醫的,扣10分。
(17)在醫療服務活動中,有索要、收受病人及其家屬財物的,扣30分。
(18)利用工作之便褻瀆患者,情節嚴重的,扣30分。
(19)醫務人員有濫檢查、濫用藥行為的,扣10分;有開大處方行為的每次扣5分。
(20)違反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,亂收、漏收或者私自收取費用,每次扣5分。
(21)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實,誣告陷害他人,損害單位及他人名譽的,扣20分。
(22)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,或因工作拖拉、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,扣5分,造成嚴重后果的扣10分。
(23)科室間或同事間在上班時間互相爭吵,扣當事人5分,造成嚴重影響的,扣10分。
第三條 考評等級及說明
1、醫德考評每年進行一次。
2、基本標準分80分為醫務人員的基礎分,經逐級考評,如有加分或扣分,則在基礎分的基數上進行加、減,加減后的分數為醫務人員的實際得分。如既無加分,也無扣分,則維持80分的基礎分。
3、同一事項只能加(扣)一次分,不重復加(扣)分;
4、同時獲得發明創新、科技成果或論文獎勵幾個獎項,或同一成果先后獲得幾個級別的獎勵,或同一篇論文先后在不同級別的雜志發表或會議交流的,只取一個最高分。
5、等級劃分:
(1)總分達95分且無扣分者為“優秀”。
(2)總分在94分至80分為“良好”。
(3)總分在79分至60分為“一般”。
(4)總分不滿60分為“較差”。
6、限制條件
(1)總分雖達95分,但有扣分者,不能評為“優秀”。
(2)凡有一項扣分者,不能評為“良好”。
(3)凡扣分達20分者,最高只能評到“一般”。
(4)凡有一項扣分達30分者“一票否決”,評為“較差”。
第四條 檢查方法
省、市、縣、本院檢查;聘請社會監督員明查暗訪;新聞單位監督;群眾舉報、評議。